| 刘勋:根治网络虚假广告应走群众路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4 17:31:2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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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怀化长怀医院医疗广告等四款百度信誉V体系中的商业推广,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告为严重违法广告,而至截稿日,记者仍能搜索到此违法广告。在网络上,医药、保健品等虚假广告已屡见不鲜。(5月4日《光明日报》) 目前大部分网民通过百度、360等搜索引擎直接输入关键词查找网站,搜索引擎成为网民进入网站的重要入口,也成为虚假广告泛滥的重要领域。有些搜索网站采用“竞价排名”商业模式推广的商业广告中,不乏虚假广告。无论是网页上弹出窗口式的,还是百度信誉加V的商业推广中虚假网络广告,无不污染了网络交易环境,还严重透支了网站运行商及搜索引擎自身的信誉度,根治网络上的“牛皮癣”广告,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左右着相关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前景与命运。
早在2012年,百度、360、腾讯等12家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企业联合签署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可从近期不断爆出的网络虚假广告来看,可见靠自律根治问题无异于上青天,毕竟“竞价排名”推广背后有利益的强大驱动。尽管不乏《刑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可执法部门面临海量的、龙蛇混杂的网络信息根本就无法全面监督,监管的成本也十分高昂,当自律与法律在泛滥的网络虚假广告面前纷纷失灵时,走群众路线无疑是治本之策。
群众路线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作用有目共睹,很多重大刑事案件,如周克华抢劫杀人案的破获,群众的力量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正是普通群众的举办才使得警方获取重要线索,将悍匪一举击毙。发动群众举报虚假网络广告,特别是宣传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群众知道并了解维权的渠道,建立完善的消费者维权公益组织,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打消消费者维权时“追鸡杀牛”的成本顾虑。走群众路线必须让群众放下顾虑,工商行政部门对于群众的属实举报,应该及时回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公开,通过“城门立木”激发广大群众的举报热情。
大众媒体要切实肩负起激浊扬清的社会责任,及时传达群众反击虚假网络广告的声音,让违规发布虚假网络广告的单位及个人“红红脸、出出汗”,让他们也“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通过舆论及法律的压力,迫使互联网企业的商业行为做的真实可信、童叟无欺。群众是最可靠的、群众也是最真诚的,群众的力量更是无穷的,网络虚假广告虽然是海量的,但是也难敌“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只是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不能有所顾忌、大众媒体不能有所选择、消协等公益组织不能畏惧大企业而疲软退缩,否则群众路线也会越走越偏,群众的呼声也会越来越微弱,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虚假广告还会死灰复燃、涛声依旧,并到处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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