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检方同步介入“4.21”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4 20:36:26 要闻 | ||
人民网曲靖5月4日电 4月29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副检察长龙光志到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参与调查“4.21”事故中,必须坚持两个并重:一是坚持调查事故背后的渎职与调查事故背后的贪腐问题并重。二是要在查办中坚持股所级与高级别并重。要加大调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注重社会效果。 据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副检察长赵泽录介绍,事故发生当天,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尚俊平、曲靖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刘建华、富源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庚及反渎职侵权局的3名检察官立即赶往现场。检察官在现场协助调查组收集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并列席了调查组会议。 4月21日0时30分,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56人,安全升井42人,14人被困井下。经过17个小时的全力搜救,发现14名矿工均已遇难。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该煤矿涉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作业点,在通风性差的条件下作业,导致瓦斯浓度增大,遇火爆炸,已经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介入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根据省检察院领导指示,事故发生当天,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掌握了解相关情况。(田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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