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兵团一师塔河矿业公司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明确八部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5 10:18:05 党群工作 | ||
|
本网讯(通讯员 周在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结合该公司实际,制定副连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考试办法分八部分:明确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纪律、考试方式、考试程序;监考规则、阅卷规则;考试结果的运用。 一是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试成绩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二是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次任职前廉政考试时进行,半年内若再无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应单独安排补考。 三是拟任领导干部人选的考试成绩在拟任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是对监考人员的要求。按考试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仔细检查参考人员证件,确认参考人员资格;准时分发试卷;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监考期间不得吸烟、谈笑、阅读书报;不得与参考人员交谈试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严禁营私舞弊,向参考人员提示、暗示或传递答案,违反者按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惩处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