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六枝工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加强长驻矿山救护队员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5-6 10:21:1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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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短板”,从5月1日起,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实行新的长驻矿山救护队员管理办法。这是矿山救护大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又一长效机制成果。
长期以来,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集团内部矿井设立长驻矿山救护队员(队员家住该矿井附近),既解决部分队员长期照顾不到家等生活困难,又可发挥长驻人员对本矿井巷道等基本情况熟悉等优势,达到了轮流驻勤队员与长驻队员结合“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队领导班子成员驻勤蹲点时调查了解到长驻队员存在离家近难管理、集中学习训练少等弊端,成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一块“短板”。大队领导立查立改,建立完善了8条长驻队员管理办法,规定长驻队员考勤、学习训练、业务考核、装备管理、工资核算等由当月驻矿中队直接管理。要求长驻队员必须熟悉掌握所驻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的分布和管理情况;通风、排水、运输、供电、压风自救、监测监控、消防设施等系统基本情况;密闭、火区分布、硐室位置及管理情况;瓦斯、水害、自燃发火、顶板、煤与瓦斯突出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展及整改落实情况;矿井采掘进度等。同时,要求长驻队员在中队每月换防到位后,发挥好工作“桥梁”作用,将自己所掌握的矿井各种情况对照矿图向驻矿小队进行说明,提出预防检查重点及安全注意事项,让换防队员在最短时间内熟悉矿井各种情况。并要求长驻救护队员对驻矿小队驻勤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长驻矿山救护队员管理要求的,将调离长驻岗位,并按大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张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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