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闵 捷:浅议煤矿生产“勿以恶小而为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6-12 10:54:2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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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期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言,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从小事做起,积少成多,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城垛,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
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也是如此,有时一个小违章就可能酿成一起事故,导致一个生命的死亡,甚至毁灭一个矿井。在日常生产工作中,有的因为安全教育滞后,有的因为自我防范意识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一些职工往往忽视了这些“小恶”,比如井下随意摘卸安全帽、不按规定违章作业、偷工减料、偷懒耍滑、更有甚者在井下抱着侥幸心态抽烟喝酒等等,总认为这只是一些小事,偶尔违反了也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违章是完成任务的捷径,是与人竞争的砝码;企业那些有关安全的规定和措施是领导用来管理整治员工用的,那些所谓违章造成的悲惨故事,只不过是危言耸听,用来吓唬人的。因此,根本就没把违章当回事儿,只要不被逮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违章。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经常因为1%的错误,导致100%的失败。往往就是这些小“恶”,最终会毁了自己的一生,现实中太多血淋淋的事实证明,小患终会积大疾。那时痛心疾首,悔之晚矣。
井下的生产环境异常复杂,这需要我们在做任何工作时都要警钟长鸣,牢记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规程来进行操作。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首先要坚决克服眼高手低、心浮气躁的毛病,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要求,一丝不苟。按照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作业程序,相互监督,相互提醒,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减少危害。其次要树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思想。正如古人所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每一个操作步骤做起,就会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只要是对安全有利的“善”事,不管有多小,我们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好,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挑战“零缺陷”、“实现零误差”,让安全生产在点点滴滴和持之以恒中健康开展;而对于违章行为,再不起眼的事也不能做,再小的错也不能犯,不以“恶”小而为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打造本质安全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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