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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出台9条新规 促“双七条”落地

煤炭资讯网 2014-6-19 16:37:41    安监动态
      【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精神,近日,山东煤矿安监局结合全省煤矿安全实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专业要求,制定出台了《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井下一般从业人员保证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开采七条规定》、《煤矿通风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瓦斯防治安全七条规定》、《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等9个“七条规定”。

      出台这些新规前,山东煤矿安监局利用3个半月的时间,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各矿业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9个“七条规定”主要包括了矿长以下的科区长、班组长和一般从业人员三个层次,包括了煤矿生产六个主要专业,将“双七条”的有关要求向基层和重要专业进行了延伸扩展,与“双七条”相配套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些要求都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从以往煤矿事故血的教训中提炼出来的,用简练的文字进行表述,每项七条规定200余字,容易记忆、便于操作、利于执行。9个“七条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深入细化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七条规定”,使“双七条”真正落实到地,更具深入性、细致性、可操作性,对于持续推进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三基”建设,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网通讯员:刘武阁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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