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曲靖煤矿透水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被审查起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6-26 11:28:22 要闻 | ||
|
曲靖下海子煤矿“4·7”透水事故6名涉嫌渎职的犯罪嫌疑人,已于6月24日侦查终结,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今年4月7日,曲靖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难,1人失踪。 麒麟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明:麒麟区煤炭工业局高家村煤管所所长韩自增,2013年9月到任至今,仅到下海子煤矿检查过一次。并且在今年春节后,对该煤矿的复产验收过程中,在未对该煤矿井下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情况下,签字同意该煤矿恢复生产。 高家村煤管所技术副所长黄俊波,挂下海子煤矿所在的拖古片区煤矿监管负责人。在驻矿监督员冯玲飞向其报告煤矿在老井存在违法违规作业的情况后,没有引起重视,未向所领导汇报,也未对煤矿的违法采掘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此外,2011年至2013年期间,黄俊波先后收受煤矿老板张某某等多人送给的现金7万元。 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安全科副科长黄永超、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大队采煤助理工程师吴凤才二人,在参与今年下海子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过程中,未对井下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致使老井违法违规作业情况未被发现。 高家村煤管所安全监管员、下海子煤矿挂矿监管人员刘家良,在事故发生前数次到该矿下井检查,但没有对井下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得知老井存在违法违规作业的情况下,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驻矿监督员冯玲飞,虽向挂片领导黄俊波汇报情况,但在黄俊波未提出监管意见的情况下,放弃驻矿监督员工作职责,放任该煤矿在老井长期进行违法违规作业。 上述6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其中黄俊波还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春城晚报 记者 蒋琼波 高大正 邓建华 通讯员 王建生 何赟 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