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丰城坪湖煤矿千方百计防止用电管理上的“跑冒滴漏”现象出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6-29 15:50:4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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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今年以来,江西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进一步强化用电管理,采取多项措施,防止用电管理上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使该矿用电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针对矿井大型设备的用电,该矿在防止用电“乱跑、乱冒”上想办法,堵塞用电不规范,而造成电量的流失;该矿洗煤厂、井下主排水泵等大型设备耗电量特大,矿上做到了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不在晚上5点至11点,启用这些设备。而且对箕斗井主皮带机以及皮带暗井、3号暗井、东、西大巷等皮带,在用电高峰期,安排检修,避免这些设备启动使用。为了更好地防止电量跑失,该矿在地面变电所、洗煤厂变化电都安装了电容补偿器,并随时对这些设备的使用进行检修,发现无故将这些设备拿掉,将给予负责人进行处罚,以此来保证矿井用电功率因素在90%以上,每月达到了这一标准,该矿对主要负责的机电二队、机电科各奖励2000元/月,机电三队、水电工区各奖励1000/月。每月高峰期用电比例控制在矿务局下达指标27%范围内,矿上每月将节约电费的20%——40%给予相关人员奖励。该矿还加大了对周边农村转供电的整顿,与转供电的村庄签订了转供电合同,未交电费的,立即拉闸,停止供电;而新增加了转供电用户,没有矿上同意,且未签订转供电合同的,一律不供电,从而保证在转供电上,不出现电量跑冒现象。 为了控制用电管理上的“滴漏”现象出现,该矿针对办公室、进班室安装了空调这一现象,今年向所有的办公室、进班室下达了月用电260度、300度的考核指标,凡是超出部分,由单位负责人承担50%。该矿还禁止人走后,长明灯、电脑不关机、电风扇还运转,并组织机电科、水电工区人员巡查,发现一起处罚200——500元。在民用电的管理上,该矿取消了过去存的用电包费制,个体户、井口小卖部实现了一律按表计费。对工业广场各种路灯、霓虹灯及井口大门到铁路家属区路灯,全部规定了开启时间、数量,以此来保证用电上不出现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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