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达竹中山煤业公司为管理人员戴上“紧箍咒”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7-10 9:36:5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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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对安全生产业务科室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落实、不指出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凡被追究的人员每次罚款200-3000 元”。近日,达竹中山煤业公司制定实施管理人员下现场安全检查责任追究规定,为管理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戴上了“紧箍咒”。
该公司在提高管理人员执行力上狠下工夫,完善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凡事从各级管理干部“开刀”。最近,就有5名管理人员因违反规定受到了每人500_1000元的罚款处罚。据了解,这个公司要求业务科室每周对分管范围内生产现场全覆盖检查不少于5 次,检查不够的进行责任追究。下一班在头、面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追究上一班到此检查人员的责任,外围发现的严重问题追究3 天之内至此处检查人员的责任。同时,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应采取剖析式检查和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的“三不定”动态检查方式;检查过程中应做到查现场必须查措施、查事查物必须查责任人、发现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立即整改。 此规定一出台,立刻成为该公司干部职工关注和谈论的话题,“矿上实行安全责任倒追,也是更好地为了矿井安全发展,我们没有理由不干好本职工作。”目前,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作风大为转变,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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