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达竹白腊坪煤矿采取特别规定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7-12 14:47:11 安全专题 | ||
|
【本网讯】近日,川煤达竹白腊坪煤矿采取特别规定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
该矿成立安全质量监察特别小组。重点强化采掘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监察,小组人员监察下井个数的70%到采煤工作面、30%到掘进工作面,夜班和周未监察下井个数分别不得少于3次。每一次监察必须下达监察意见书或特别处罚决定。 强化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采煤工作面跟班队干、班长履职抽查考核。每周一对上周抽查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抽查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处理,检查考核结果上传信息系统通报,没有及时上传到信息系统通报的处罚组长50元/次,其余人员处罚20元/次,不按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理的处罚组长50元/次,其余人员处罚20元/次。 强化地面值班、留矿劳动纪律抽查考核。节假日、双休日队长、书记原则上不准离矿,有事必须请假;机关管理人员周末留矿,执行双休日隔周留矿,每天上午9点必须到调度室签到,过时未签或提前签,视为未留守;基层连队队干地面值班、调度室值班主任原则不准离开本队值班室、调度大楼,若要下井或离开矿区,必须自找值班人员替代者代为值班。凡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加倍罚款并通报全矿,第三次降职使用,属一般管理人员的调离管理岗位。 强化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查隐患、三违、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倒查制。重在查揭质量,重在A级隐患、B级隐患、C级隐患,严重三违、严重三违、较严重三违的指标下达个数、考核、查揭和责任追究;专业线管理人员查揭隐患的50%必须是本专业管理范围的;查获的所有级别三违原则上必须由违章者本人或班长或跟班队干签字,拒签字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强化隐患、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所有下井管理人员必须对所行走路线范围内的A、B级隐患认真进行排查,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被矿领导或上级检查发现,处罚经过该路线的管理人员第一次200元,若一个月内同一管理人员连续出现三次作降职处理;凡所经过区域在8小时内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队干按原规定加罚50%,机关管理人员按跟班队干处罚标准的50%执行处罚。 强化现场管理,确保现场监管不失控。强化机关管理人员巡视、跟、带班管理。巡视、跟、带班人员入井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考勤,由矿调度室安排去向;巡视、跟、带班人员(含专业跟班)无论公私原因或不在矿或不能下井,当班只能由本人找其他管理人员代班,不得出现空班;缺1次汇报罚款50元,空班1次罚款200元,因空班造成重伤、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加倍处罚并降级处理,一般管理的调离管理岗位。矿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领导对当班巡视、跟带班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当日碰头会宣布考核处理情况。督查领导为矿长、书记,值班人员未认真考核处罚值班主任、领导各100元/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