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能公司职工身患特重病可获1-3万救助金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7-16 16:31:08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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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工会为进一步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解决患特重病职工困难,特建立特重病救助基金。被救助职工所患疾病属界定的十种特重大疾病范围之一,且治病费在2-10 万元(含10 万元)以上,可一次性获救助金1-3万元不等。
救助对象:凡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患特重病的困难职工,均可申请救助。救助金来源:由广能公司一次性注入划拨资金200 万元;绿水洞煤矿、李子垭煤矿各划拨50 万元;其它各二级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划拨5-30万不等;各级工会经费注入部分;行政单位拨款和社会个人捐赠;救助金总额控制在500 万元以内。救助金由公司工会建立专款账户管理,接受上级工会组织审查监督,实行专款专用。为有效合理使用特重病救助基金,救助金管理和使用模式:实行“指标划拨、单位控制、以支定收、账户集中”原则。每年初,救助金指标由公司核定划拨各单位;由各单位按照救助的原则和特重病界定范围审查支付救助金;每年底各单位根据使用金额,用多少注入多少,保证年初下达的指标基数不变;救助金账户集中由公司工会专帐管理、考核、控制。职工患“大面积急性心肌梗塞”、“ 白血病”、 “肝硬化、肝腹水”、“ 各种恶性肿瘤”、 “重要器官移植”等十种重特病时,均可申报救助基金。 各单位工会需成立救助金管理审查中心,负责审查、核实、办理救助工作。基层申请的职工救助,管理审查中心了解核实确认,并提出救助金标准初步方案。救助申请经本单位工会主席、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支付使用。被救助的职工名单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家属的监督。职工特重病救助基金支付,由被救助的本人(家属)签字或单位出据证明后领取。各单位基金使用、管理接受公司工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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