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26条,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煤炭清洁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交通、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协调促进、交通运输监管、污染物监察监测和煤场布点规划等相应工作。
作者:李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