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达竹公司执行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7-2 13:27:44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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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川煤达竹公司近日出台《科技成果、专利及论文评审奖励办法》,以期促进和调动企业科技人员投身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激励长效机制,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健康发展。
办法对科技成果的构成条件进行了明确。科技成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必须突出“三大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奖励范围:一是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有独到的建树,对推动集团公司发展与技术进步有重大作用,能获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二是在组织推广、应用已有的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中,结合本公司实际,因地制宜,有所创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是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学术交流会上交流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论文征集活动中获奖的论文,在川煤集团评审获奖的论文;四是职务发明专利成果。 评审标准:根据技术上创新程度,难度大小,在生产、安全、管理中做出的贡献大小,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的水平,对加强公司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经半年以上实践应用,获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应用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也相应制定了评判标准。
办法规范了申报程序、评审程序和科技成果、专利、论文奖励标准。最高奖励可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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