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7月14日10时,山东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崖头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据初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该矿2101501切眼施工到位后,在长达一个多月待贯通时间内,对该巷道的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违反规程规定,撤除了瓦斯传感器和风筒传感器,造成风筒脱节处以里的巷道长期无风,在通风、瓦斯、氧气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掘进工区安排两名人员进入该巷道检查风筒和顶板情况,吸入低氧气体(氧气浓度7%)导致窒息死亡。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认为,这起事故充分暴露了该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通风、瓦斯管理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