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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煤业公司推行隐患查处责任追究制度

煤炭资讯网 2014-8-22 15:41:57    安全专题
       【本网讯】“现在下井带班、巡查可不能走马观花,我所行走的路线和管理范围出现隐患自己没有查出来而被上一级领导发现,我将会被问责”。8月21中班,川煤集团达竹中山煤业公司一名跟跟班管理人员一边排查井下隐患一边说。

       8月以来,该公司实行隐患查处责任追究,以此提高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巡查质量,强化管理人员责任落实。该公司在隐患查处上坚持“谁查处、谁追究”的原则,将所有管理人员全部纳入责任追究对象,规定每名管理人员下井必须查处一条及以上隐患,凡下井凡查出隐患的,一律不计出勤,并予以处罚,凡查处的隐患现场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督促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24小时内必须落实整改。自该项制度实行以来,每天都有20条以上的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确保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本网通讯员:何永兴 罗 芹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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