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宏奎:处罚违章重在有理有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8-24 21:32:24 一事一议 | ||
|
今年4月13日白班,两位矿领导下井检查工作时,一路沿着巷道东张西望,其目的是下井多少查点安全隐患或者抓住一两个“三违”人员,以表下井的功绩。当两位领导从回风巷道一路行至23309综采工作面时,他们没有从工作面支架下面行走,而是直接走在了转载运输机上。机头溜子司机那里知道转载机上有领导行走,恰好当时工作面中部有维护煤墙的工友以晃灯为信号,示意机头司机点动一下溜子,将溜子上的煤往前移动一米远的距离,以免好继续维修,此时溜子司机没多想,直接摁了一下按钮。这一摁使机尾溜子上的两位矿领导被启动的溜子拉了一个跟头。等领导稳住脚步后,开始大发雷霆,急忙追问是谁在机头点的溜子,司机姓至名谁。事后这位溜子司机不仅被领导认定为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六关”的学习改造,而且还要在各采掘区队的班前会上轮流作检讨。
这起事故算不算司机违章,当然有理不可分说。唯独感觉最委屈的是司机了,他既没有脱离岗位,也没有违章开溜子,也只是行使一名司机的职责罢了,为何要被认定为“三违”人员?领导下井工人当然不敢惹,他们在溜子上行走是不是违章?没人敢给领导定论。只是应验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句俗语了。 煤矿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企业生存和长治久安的“天”字号工程,所以作为企业领导对违章者的处罚无可非议。但是怎样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罚却很有学问。纵观当前的违章处罚,普遍存在以“章”为本的形势主义现象。毫无疑问,规章制度是企业多年管理的结晶,但重章不重人,简单的把职工当成了管理的对象,把领导变成监工和督导,致使无形中放大了领导的权利和任性。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处于从属或对立关系,这样的安全管理就成了单纯的检查和处罚。因为缺少自我认识,往往是领导检查居高临下,以权压人,我说你做,而很少是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结果导致干群关系冷漠、紧张甚至对立。使违章者盲从或抵制,企业的安全管理成了简单的行政命令。正如该矿的两位领导在井下检查工作一样,他们行走在转载机上,不知道本身对与错,盲目的认定司机是违章人员进行处罚。试想,这样的处罚能否起到好的教育效果吗?因此,笔者建议在处理违章人员上应多从人性化方面考虑,领导应放下官架子和职工打成一片,执行规章制度人人平等。只有这样,领导的做法才能取信于民,企业才会有活力,有前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