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达竹煤电公司设定增盈减亏特别奖励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8-6 13:44:06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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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7月30日,川煤集团达竹煤电公司出台2014年预算目标增盈减亏特别奖励办法,对完成公司年初下达预算盈亏目标同时增盈100万元或减亏100万元的单位给予奖励,提高各单位完成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增盈减亏工作。
该特别奖励办法是该公司面对当前煤炭市场日趋恶劣,销售受阻,售价下滑,企业亏损严重,货款回收困难,企业资金极度紧张的局面而出台的重要举措。按照特别奖励办法,达到100万元增盈或减亏100万元的目标额,矿井党政正职奖励3万元,选煤发电厂党政正职奖励2万元,副职按正职奖励标准0.8的系数计算,其员工按每人300元奖励。 超过100万元增盈或减亏100万元的目标额,金刚煤矿、斌郎煤矿、铁山南煤矿每再增盈100万元;中山煤业公司每再增盈80万元;柏林煤矿、白腊坪煤矿、小河嘴煤矿每再减亏80万元;2个选煤发电厂每再增盈200万元。以此类推,在原来基础上,再奖励各单位党政正职0.5万元,奖励副职0.4万元。同时,再增盈或减亏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其员工再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研究决定。
该公司严肃认定起奖条件,全面完成公司年初下达的2014年本单位盈亏预算目标和增盈减亏指标的单位,必须经事务所审计,并经公司考核确认。矿井、选煤发电厂领导的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员工奖励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办法考核发放,公司按年初定员人数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结算指标。
此外,该公司规定,各生产矿井包括开拓巷道的井下专项工程资本化,不得超过公司年初的预算额;公司统一安排的调整事项,由公司年底考核时扣除计算。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加强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小改小革等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年初下达的经营预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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