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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时代股份公司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工资发放列为同等顺序

煤炭资讯网 2014-9-10 14:16:35    局矿快报
        【本网讯】 9月9日,黑金时代股份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的通知”,要求下属子公司从7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工资发放列为同等顺序,优先缴付。

       通知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份公司及各子公司安排月度资金计划时,应将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工资发放列为同等顺序,优先缴付。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欠费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缓缴的除外),由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向股份财务部出具委托扣缴通知,由财务部从该单位归集资金或下拨费用中直接扣缴,抵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为确保股份公司的社会保险业务正常开展,确保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发生以下情形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因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或不主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免缴缓缴手续造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给集团及股份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2、因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或不主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免缴缓缴手续,导致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加收滞纳金、罚款或被当地人社部门处罚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问责,按滞纳金及罚款的一定比例(不低于10%)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承担。
     
     3、因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或不主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工伤保险免缴缓缴手续,导致员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而经办机构拒绝赔付,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工伤赔付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10%)分别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承担。
     
      4、凡超出年度社会保险预算的单位,年度决算时不予列决。同时,对超预算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按超支金额的10%进行罚款。其中,公司领导承担50%,并在年薪兑现时予以扣除。
 
       据悉,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对所属子公司从7月份起不再代扣代缴省属社保资金;不再代扣代缴工会经费;资金下放对外融资自主权。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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