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煤企9月底前公示产能 未公示者暂停审批

煤炭资讯网 2014-9-14 8:20:20    要闻

本报讯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召开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视频会,研究限产、劣质煤管理、淘汰落后产能、严禁超产等措施。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会上强调,煤炭行业要严格制止超能力和无证非法生产,产能核定和公示制度必须到位。严格执行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要求各企业务必于9月底前在中国网、煤炭网、煤监局网、煤协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产能,接受政府检查和公众监督。

在9月底之前,不能完成生产能力公示和按产能组织生产承诺的煤矿,暂停其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暂停核增产能,同时依法依规限制其生产。

鼓励企业直接公示产能,对于少数弄虚作假、不诚信企业要采取从严问责的办法,弄虚作假多少产能,就核减多少产能;对于恶意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加倍或者至少按弄虚作假产能进行双倍核减产能。

凡未经批准、未经核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的煤矿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否则均按非法生产查处。(廿一)



来源:泉州晚报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