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煤监局 煤管局奖励属实举报 鼓励群众监督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9-18 0:58:0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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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对渝南监察分局查处核实的群众举报做出处理,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 渝南监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南桐矿业公司东林煤矿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过调查核实,该矿井下-350m水平3m绞车仅安排一名司机操作、综采工作面煤壁发生压出动力现象后不按规定进行汇报,违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为此,渝南分局对东林煤矿、总工程师及机电对队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 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主动公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传真、信箱等,鼓励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和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列支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关心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督促煤矿强化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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