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晋源区:梅园永兴煤矿污水横流 政府职责何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9-18 14:01:05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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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姚村镇二煤矿矿区入口 “黄色污水东流漫延,水到之处锈迹斑斑,寸草不生”——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郭先生向本网反映太原市晋源区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姚村镇二煤矿(以下简称梅园永兴姚村镇二煤矿)污水排放情况。 郭先生反映: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第二煤矿属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当地人口头称姚村镇二煤矿。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在姚村镇经营多家煤矿,姚村镇第二煤矿是其中之一。黄色污水就是该矿所为。 9月14日,本网采编来到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黄楼村,车还没到黄楼村的时候,在黄楼村东面晋厦公路旁边看到一片黄色污水蜿蜒流淌,浸满周围土地。 顺流而上,一直到黄楼村煤矿排污口,黄色污水流淌之处水底的石头沁成黄色,显示锈迹斑斑。 梅园永兴姚村镇二煤矿位于黄楼村西面,煤矿500米排污管道延伸到黄楼村。在排污口为一个半径一米多的水泥石拱,黄色污水从中奔涌而出。 据当地村民一位大爷反映:“二煤矿(指梅园永兴姚村镇二煤矿)虽然没生产,但是矿上还有十几人在留守。但是,煤矿黄色污水常年外排,一直未停止过。因为水里硫含量大,所以显黄色。污水除了硫以外,还含有其他重金属,危害性很大。污水流到下游村庄四处漫延,水到之处寸草不生。” 大爷还说:“二煤(梅园永兴姚村镇二煤矿)以前为私人承包,管理混乱,在生产的时候经常出现矿难。死亡不少人,仅本地人在几次矿难中死了不少人。现在肆意排放污水,村民多次向镇政府和区政府反映过,根本没人过问。”
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姚村镇二煤矿在沟壑中流淌的污水
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姚村镇二煤矿排污口 相关资料显示,姚村镇二煤矿为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所有。在2009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10)10号文件关于《太原市山西晋源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意见,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晋源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太原洪福煤业有限公司和部分空白资源整合而成。而在2007年,山西晋源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整合了原太原市晋源区永兴煤矿、原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二煤矿和部分新增区。 企业无良,污水横流多年,难道当地政府也不管不问?这很让当地老百姓寒心。难道真的没有管束办法吗? 2013年6月,“两高”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从严惩处环境污染犯罪,让污染环境罪定罪量刑门槛降低。 关于污染环境罪:人身伤亡入罪标准:1.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2.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3.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上述三种情形符合其中一项就算“严重污染环境”因违法排放数吨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致使周围农田和河流受到严重污染。 另外,还有监管不力追责,环境监管失职罪可判三年,根据《刑法》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落实后,全国多家企业法人因肆意排污被判刑或行政拘留,政府一些官员因监管不力被追责或去职。 太原市晋源区山西梅园永兴煤业有限公司姚村镇二煤矿肆意污染为何长期无人监管,当地政府部门是否存在玩忽职守行为? 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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