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厅:露天煤矿严禁挂靠承包租赁 | |||
煤炭资讯网 | 2014-9-18 14:02:15 要闻 | ||
昨日,省煤炭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煤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露天煤矿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规定的保护区范围内开采,严禁通过挂靠、承包、租赁等方式将露天煤矿的开采和经营权变相非法转让。 《通知》规定,我省露天煤矿的建设、生产和经营须由省政府批准的办矿主体企业组织实施,不得通过挂靠、承包、租赁等方式变相非法转让开采和经营权。严禁办矿企业将煤矿整体承包给本企业非控股股东或其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实施开采和经营;严禁将矿田转包和切块分包或者进行劳务承包。 同时,露天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综合治理措施。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规定的保护区范围内开采。露天煤矿建设、生产不得危害电力、通讯、交通等其他生产生活设施。露天生产煤矿要合理划分采区,严禁露天煤矿超能力生产,且矿田内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采场采煤。 凡发现露天煤矿存在违规情况,将严令停产整顿。凡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的露天煤矿,公安部门将停止供应并封存或者收缴民爆物品,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微评: 山西是矿产大省,虽然矿产资源利润可观,但不能以破坏和污染环境为代价。此次省煤炭厅再出严令规范露天煤矿开采,便是出于这样的目的。矿产行业从业者在遵章守法之余,也当有主动意识,不能为了一时之利而毁坏子孙后代生存之根本。 记者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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