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能源永荣曾煤司工会学习贯彻员工奖惩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9-21 21:25:10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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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最近,重庆能源永荣曾家山煤业分公司工会在职工中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永荣矿业公司员工奖惩办法》,激励职工遵章守纪、建功立业。
员工奖惩办法规定了八种奖励情形:(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挖潜增产、节约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安全生产技术、科研、发明创造、工艺改进、小改小革、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取得重大成果的;(三)在改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四)在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五)对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安全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企业稳定有显著成绩的;(六)维护财经纪律事迹突出的;(七)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奖惩办法规定六种惩处情形:(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指挥的;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二)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禁令的,或者违章指挥的;滥用职权,在生产、营销、基建、财务、金融、物资、人事等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较大过失的;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以权(岗)谋私的;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的。(四)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通过网络、短信或其他媒介传播、散布谣言,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形象的;诽谤、诬陷他人的;违规信访,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单位恶意投诉举报;围堵或冲击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扰乱国家、社会和企业正常秩序的;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五)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六)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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