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菁:“苍蝇”为何成就“老虎”之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4-9-24 17:32:2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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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有感
本以为在权力的杠杆中,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是重点监督对象,位卑权轻的“小人物”则可以选择性忽视;本以为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是领导的事,自己只是一个寻常老百姓,根本无可能也无机会去贪污受贿。然而,当我在观看了以渭南住建局原住建科长侯福才腐败案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后,我的想法被彻底的覆灭了,住建科长侯福才职位不高,胃口却颇大,以“苍蝇”的身份,干出了似乎只有“老虎”才能做成的事情,既让人瞠目,又催人警醒。 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腐败案,竟然惊动了中纪委,在住建局建管科长位置上稳坐10余年,涉嫌受贿金额达两千万之多,除此之外还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而这样一个千万巨贪竟出现在我的家乡,令我不得不为之汗颜。在这样一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小城里,如何成就一只一手遮天,敛财千万的“苍蝇”?不得不让我们为之反思。
我认为,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道德滑坡、信念垮塌、底线失守,抵挡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另一方面,也在于权力的混乱和失控。人常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侯福才之所以如此放肆疯狂,很大的原因在于缺乏监管和制约,网上流传的一些事情佐证了侯福才当时的嚣张:他威逼建筑企业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必须向其所谓公司缴纳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咨询服务费”;他可以坐在局长办公桌上和住建局长说话;他不高兴的时候会搅得局党委会无法召开;他将一位局长“欺负”走后,竟大白天拿着鞭炮去市政府放炮表示庆祝;他将公章随身携带,任何人盖章都要遵循他的脚步……一名科级干部竟可以大肆揽权,任意妄为,有恃无恐到如此地步,是谁在为他撑腰?重要部门的公章岂是可以当做自家的物品想拿就拿?是那些“局长”太懦弱还是根本就没有人去管、敢管?也许,在其权力欲日益膨胀的初期,若有人能够竭力制止其行为,也不会酿成如此恶果。
因而,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能姑息迁就,要敢于动真碰硬,上级监管机关也要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同时,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也要时刻警醒自己,认清手中的权力,遵守法纪,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切记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贪腐,莫走侯福才的老路,莫要将自己归入“苍蝇”、“老虎”之流,为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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