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河南十条"严令"强化煤矿安全 违规立即停产整顿

煤炭资讯网 2014-9-5 9:07:18    要闻

     矿井垂深超过1200米的区域,暂停一切回采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部门向煤矿下达超核定生产能力的生产指标和任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凡违反规定的煤矿,撤销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煤炭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措施,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我省再施“重拳”。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出台十条“严令”。

  《暂行规定》要求,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煤炭企业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其灾害防治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可靠性,论证结果由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未经论证或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区域,将严禁一切采掘活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划分非突出危险区。一旦发现指标超限或其他突出预兆,必须继续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严禁进入区域治理不达标煤层采掘作业。

  “从严查处煤矿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煤矿,将撤销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煤炭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 郑州晚报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