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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一师塔河矿业公司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奖惩办法

煤炭资讯网 2015-1-10 10:16:31    党群工作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大公司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份围,更好地宣传公司、服务公司,推动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近日,新疆兵团第一师塔河矿业公司制定了新闻宣传报道用稿奖励办法,并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规范了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本奖励办法包含:奖励对象、奖励范围、奖惩方法及金额设置、处罚措施等几个方面。
 
       奖励稿件包括:工作动态、消息、评论、综合新闻、通讯、图片新闻、理论文章等稿件,包括原创诗歌、散文、杂文、游记等文艺体裁的作品。
     
       奖励范围为凡在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和行业网站上,发表的正面宣传新疆第一师塔河矿业公司的新闻稿件。奖惩方法从电视、电台媒体类、平面媒体类、网络媒体等3个大的方面,分别从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等刊稿情况确定奖励标准。同时根据刊稿的内容(散文、诗歌、随笔等文学作品)及刊登的级别、版面、字数等情况都做了统一的规定。
     
       对于各单位、各部门完不成对外报刊网络刊登新闻宣传任务的,均根据具体情况,地、市、师级方面的对各单位、各部门基层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每少一篇扣罚50元;省部级党报、党刊、电台、网络每少一篇扣罚基层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100元。全年传统媒体和网络任务达不到80%的单位,不能参与先进集体的评比;政工员不能评先进。同时,对于各单位或部门超额完成任务的,超额的部分按标准进行同等奖励。
     
      文件要求,新疆第一师塔河矿业公司全体通讯员发布的稿件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新闻稿件应先由分管领导核稿后交由公司党群部复审后方可发布。


本网通讯员:张 辉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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