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臣臣:官员玩忽职守,处置为何避重就轻?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15 11:16:2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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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5日晚的那场大火,烧毁了建业大厦,也烧掉了多名官员的乌纱帽。然而,对于官员的问责问罪,在司法路上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因“玩忽职守”被逮捕的多名官员,在法院却没了这道指控,大部分仅因受贿罪被判刑。(新浪新闻1月11日)
明明就是官员的失职导致大火燃烧,烧毁了建业大厦,对于官员的定罪确实“受贿”实在搞笑,法律本该是还社会公道的,但是如此定罪何以服众?
法院认定,是否构成玩忽职守,关键在于其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之间有无内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林建树的单位,因为处理业主相关投诉问题,拥有了烂尾楼的相关问题处理权力。但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个部门来管理的权力,而非具体的职能部门权力或对职能部门的管理权。
虽然林建树调处办本身不具有直接管理权,但对选择建业大厦盘活人、验收消防、提供永久供电等关键事项中,有权作出决定和施加影响。
建业大厦火灾的主要原因是消防、电力等方面问题造成,好像与林建树所处部门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就一定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如果不是他受贿,黎容桥怎么会占用出租大厦,最终导致大火。这不就印证了那句“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嘛。所以虽然林建树没有直接处置失职,但是却阴差阳错的造成了重大损失,追根溯源是林建树受贿,但是他的罪行却远远不止受贿那么简单。
对于林建树的定罪为何避重就轻,第一肯定是因为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如果单纯的就法律条款来看,林建树所处部门并非管理的直接部门,去框这些条条款款来定罪,确实难以定罪为失职。第二既然都是公职队伍中的人员,林建树的职位也不低,所以难免其中暗藏着黑暗的勾当,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但是无论如何,只以“受贿罪”处置实在太轻,难堵悠悠之口。即便不是失职,但是间接的造成了严重后果,也该为间接之过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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