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水矿股份公司那罗寨煤矿强化管理转作风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16 5:55:24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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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贵州水城矿业股份公司那罗寨煤矿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补充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该矿规定,每班必须有矿副总以上领导深入一个生产矿井进行履职带班,其余两个生产矿井由机关片区科室、工区副职分别进行带班,带班人员必须按照矿调度排定班次进行下井带班,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班每个生产矿井都有一名带班人员。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到与职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必须详细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作业。对下井带班履职每月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处罚300元/次;在下井带班期间,擅离职守的带班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处罚500元/次。 与此同时, 那罗寨煤矿对领导干部每月带班完成情况,将在月初安全办公会进行通报,并在矿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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