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小雄一行在锡盟调研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1 13:52:5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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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月2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丘小雄一行五人就国务院出台的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费改税”政策到锡林郭勒盟神华胜利能源公司调研,听取了神华胜利能源公司、大唐国际煤业公司、蒙东能源公司、锡林浩特聚能公司、乌兰图嘎煤炭有限公司、锡林浩特西二号露天矿的汇报和建议。
内蒙古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安、内蒙古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恩惠,锡盟盟委书记于永泉、锡盟行署副盟长侯志民、锡盟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亮,锡盟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宇明、锡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庆忠等上级领导陪同调研。神华胜利能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隋国文、副总经理陈来源陪同丘小雄一行俯瞰了胜利露天矿生产现场、参观了设备维修中心卡车保养间,并向丘小雄一行汇报情况。
丘小雄表示,国务院领导对煤炭企业费改税政策非常重视,总的原则是不增加企业的负担。这次调研就是直接听取煤炭企业对这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神华胜利能源公司、大唐国际等六家企业在简要汇报了各公司的基本情况、2014年的生产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缴纳税费情况和资源税改革后按9%计征企业负担变化的情况。大家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费改税后,内蒙古自治区尤其是锡盟煤炭热值、品种都不如山西、陕西,在褐煤吨煤售价不到百元的情况下,资源税负依然较重,企业无法解困。建议一是调低资源税上缴指标;二是鉴于内蒙古煤炭企业煤种不同、价格不同,资源税从价计征的税率应按照不同煤种或不同价格采取差别税率;三是因为现在煤炭企业处于最困难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税费应该降低,在市场好了,煤炭企业效益好了的时候再加税。
听取汇报后,丘小雄表示,大家对改革总的态度是赞成的,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内蒙古对煤炭企业的征税总体上是比较规范的。大家提出的建议很好,各地区、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煤炭品种、售价也不同,费改税后,负担也是不同的。对资源税计征的计算应以坑口价为计征标准。对大家提出的降低资源税计征税率的意见将会很好研究,总的原则是改革不能增加煤炭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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