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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月: 纪检干部决不能“坚守自盗”

煤炭资讯网 2015-10-1 13:48:22    一事一议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发文通报北京市怀柔区纪检干部组团公款旅游被查处。周燕作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对公款旅游问题应负主要责任,被撤销党内职务;杜连明、鲁泰吉、冯庆霞、乔登银、王恩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纪检干部,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理应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的作风。然而,怀柔区纪委却顶风违纪,极大地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动摇了老百姓对党的信心,另人心寒。作为纪检部门应该始终履行好自己神圣的职责,以身作则,打击贪污腐败,决不能“监守自盗”,利用职权之便,违法乱纪。对此情况,应该严厉打击,杜绝。
 
   有关纪检部门应该坚持不遮掩、不护短,严肃处理,从严治党;坚持监督与自查,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执纪,责重如山,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才能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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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月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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