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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辖区乡镇煤矿企业加快主动关闭步伐,并鼓励煤矿关闭后转型投资升级发展,9月29日上午,綦江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煤矿关闭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安监局党委书记、煤管局局长王周祥主持,有关乡镇煤矿业主及部分股东代表、各产煤镇镇长、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部分涉煤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安监局曾光彬局长详细解读了綦江区政府《关于鼓励乡镇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转型投资发展的通知》(綦江府〔2015〕52号)文件精神,主要有:对2015-2016年主动申请关闭的乡镇煤矿,除按照规定享受中央、市级关闭奖励资金外,区级财政将根据申请关闭时限、井型大小等实行200-600万元不等的梯次奖励,用于兑付职工工资、职工安置、工伤赔偿、社保欠缴、环境生态治理恢复等费用支出,区安监局并将积极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帮助关闭煤矿办理退还有关采矿权出让价款、减免有关规费、滞纳金等事项。同时,关闭煤矿投资者在2017年前转型投资兴办企业或参与兼并重组企业的,将享受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用地可采用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享受区级留成部分税收5年内全额奖励政策,对符合信贷要求的项目优先给予增信支持、贴息及担保费补助、优先办理等一系列奖补优惠政策。
曾光彬局长在会上与煤矿企业主、老板们谈到:一定要认识清楚当前煤炭行业严峻的安全生产、经营效益下滑的客观事实,抓住机遇、早下决心,主动关闭退出寻求转型投资发展机会;在决断是否关闭退出上,一定要算清楚三笔大帐,一是经济账、二是生命帐、三是自由账,才能权衡利弊,用好政策,尽早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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