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綦江区“四严格”稳步推进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藻渡、安稳2个煤矿恢复生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0-16 8:58:4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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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后溪煤矿“8.4”较大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綦江区所有乡镇煤矿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9月7日起,綦江区安监局启动复产验收工作至今,严格按照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已有藻渡、安稳等2个煤矿达到复产条件恢复了生产。据了解,停产煤矿复工,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华龙网10月15日讯(记者 刘雪琴 通讯员 张绍斌)自后溪煤矿“8.4”较大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綦江区所有乡镇煤矿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9月7日起,綦江区安监局启动复产验收工作至今,严格按照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已有藻渡、安稳等2个煤矿达到复产条件恢复了生产。据了解,停产煤矿复工,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严格标准。煤矿必须按重庆煤监渝南分局29号文件要求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考核考试合格;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并对科、队级管理人员考试合格。 二是严格程序。恢复整治前须向区安监局上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后,再开展井上、下隐患大排查,整治方案报镇煤管办或区安监局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治作业;整治完毕后向区安监局书面申请复产验收。 三是严格检查。区安监局收到复产申请后,组成复产验收检查组按照复产检查表28条标准、綦安监发﹝2015﹞2号文件、渝煤发﹝2015﹞135和145号文件要求从严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四是严格把关。复产验收检查组到矿检查验收合格后,须填报《綦江区乡镇煤矿复产审批表》履行复产审批程序,经局、镇各级部门及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再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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