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长治煤监分局安全生产“黑名单”护航煤矿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0-17 11:48:4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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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国务院安委办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5种行为时,将进入黑名单给予公布,长治煤监分局向辖区煤矿企业积极宣传贯彻。 针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除了严格执法、依法处罚之外,黑名单制度作为另一项强有力的惩戒途径,让违规失信企业既失“里子”,又失“面子”,一方面向社会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通过国土、环保、工商、银行多部门联合惩处,增加其违法失信成本,能够督促煤矿企业真正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有效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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