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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威鑫煤业:收取风险责任抵押金 助推四季度安全管理

煤炭资讯网 2015-10-24 13:33:05    安全专题
   【本网讯】为确保2015年最后三个月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近日,经川煤芙蓉威鑫煤业党政决定,四季度出台新招管理安全工作,在公司采掘队管理人员中收取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一是各采掘队班组长到队长、书记,安监部安全监察小分队队员。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缴纳300-1000元不等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履职作用。二是四季度公司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给予采煤队以两倍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标准奖励,给予掘进队以一倍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标准奖励,给予安全监察小分队以两倍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标准奖励。同时一并返还安全风险责任抵押本金。三是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执行期间,采掘队出现一起重伤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不予返还,取消奖励,并按缴纳标准重新补交,补交不执行奖励政策,待年底考核结束只退还补交的本金。四是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期间,公司出现一起重伤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全监察小分队队员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不予返还,取消奖励。
 
    威鑫煤业出台抓安全工作的新招,目的是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队干、班组长头上,充分发挥基层兵头将尾作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观念,确保四季度矿井安全生产。


本网通讯员:余梦霞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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