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志明 陈枝满:破产遗留尚需时日 寒冬又来急待破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0-24 14:37:09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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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还清楚地记得,街洞煤矿政策性破产开始于2004年10月18日。2005年2月3日重组为湖南省白沙煤电集团街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为湖南省白沙煤电集团街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业”变成“矿业”,一字之差,却发生了质的变化,政策性破产后,街洞公司学校、医院、公安、社区等单位的职工和设施整体移交郴州市政府管理。但水电、老工伤,后增加的物业管理没有移交。2005年4月1日新成立的街洞公司正式挂牌,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国有控股80%,自然人占股20%。2006年6月19日湖南省煤业集团成立后,更名为湖南省煤业集团街洞矿业有限公司;2008年采矿权价款转为资本金后,公司实收资本为2105.55万元,国有控股95.25%,自然人占股4.75%;2010年8月,集团控股的湖南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全额收购100万元自然人股份后,国有控股100%。
11年过去了,旧的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煤炭行业也由黄金十年急转而下步入寒冬、极寒,如果破产遗留得到解决,企业必然要付出一笔不少的开支,而对于目前的煤矿形势来说,移交资金无疑是天文数字,急待政府、企业共同破题?!。 遗留了什么?
2015年街洞公司破产企业重组后,社会职能均移交给属地郴州市政府,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职能没有移交出去,仍由重组企业管理和负担,给重组企业增加了管理难度,更重要的是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街洞公司目前老工伤(含职业病退休)共159人,每年发生的医药费约120万元;老工伤死亡,2005年至今新增享受抚恤35人,每年需要35.6万元,现由省医保按季度下发,由我单位代收代发;破产期间街洞27位1-6级工残人员选择工残退休,人移交当地社区,但属地社区没有履行其管理职责。
退休人员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后存在的问题:社会救济人员(60年代精简收回和民兵会战收回人员)救济费的发放,地方政府没有接收,仍由重组企业发放,现街洞共3人,每月发放75人/月,年发放2700元;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没有加入属地医保,目前街洞离休老干1人,老干遗霜1人,每年所需医药费20000元,政策性津补贴调整每年27990元;退休老工人1人,每年所需医药费 19200元;退休人员的管理已移交社区,但属地社区没有履行其管理职责,各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仍由重组企业在履行,既费时又耗资,每年办理各种工作所需费用 1万元。
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在特殊工种退休至60周岁这5年间,要用人单位负担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含调待),并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缴费部分20%的养老金,五年之内共78人。2011年需24万元;2012年需70万元;2013年需38万元;2014年需48万元;2015年需56万元。
以上几项每年费用费用近200万元。
与其他公司相比,街洞公司转供电于2012年10月整体移交给了郴州电业局,以专项工程列支点600多万元,共完成家属、商铺转供电移交1200余户,完成周边村民转供电900余户。 移交后,供电质量明显提高,对转供电用户拉闸现象明显减少,企业节约的电力成本可观,而且消除了工农转供电纠纷,提高了供电保障能力,为消除亏损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如何破题?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110号]文件要求:凡有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的省属国有企业和相应市、县,力争2017年底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移交等工作,2020年完成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社区移交等分离办社会职能任务。
现有未实行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管理的企业,其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所在地政府直接管理。移交前,企业应制定具体移交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核准移交的退休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与所在地政府签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企业向所在地政府移交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职能时,应做好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保以及档案管理等相关接续工作。企业职工退休时享受计生奖励问题,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4〕27号文件执行。企业向所在地党委移交退休人员的党员花名册及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移交后的原企业职工党员参加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一切活动。
企业向所在地政府移交退休人员时,原则上按12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提留和缴纳退休人员日常管理费用、档案管理费用及党员关系属地管理费用。移交经费由企业负责,企业确有困难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企业“水分离”改造范围是从企业总计量表起至各居民用户的原户内水表后接口止(含小区消防、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附属设施、出户水表之后的管道入户等),其生产和生活用水分开计量,并对居民生活用水采取“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改造。企业供水分离原则上按3600元/户的指导价执行,相关费用由省级财政和企业按各50%比例承担。
移交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政策好如果不加以利用,就如同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这即要企业积极参与,又要政府大力配合,并出台相关细则,但企业又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以街洞公司为例:如3022户供水移交,1031名退休老工人移交,企业需支付资金近700万元,对于街洞公司来说,精品煤价已由最高时价格1200元/吨降到现在550元/吨,降幅达1倍多,目前尽管节支降耗的手段想了不少,但煤价还没有见底,维持生存尚且困难,如何支付这700万元,实在是个大问题?
期待增值税率恢复13%? 我公司核定生产能力只有25万吨。从2006年至2015年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0亿元。近十年时间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20929.73万元,其中各种税金19622.42万元,税费率为16.74%,其中最低的一年2006年交纳税费665.83万元,税费率为9.57%,最高的一年2012年交纳税费3674.02万元,税费率为20.07%。 对社会的贡献可谓不小。
从2002年起,随着煤炭市场升温,煤炭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税费负担飞快增加。以湘煤集团街洞矿业公司为例,税费率由2008年的10%增至2009年的16.17%。恰好我国2009年起煤炭企业增值税率由13%增加到17%。尽管从2009年起国家允许煤矿购进安全生产设备时可以抵扣增值税,但由于购买的设备有限,抵扣的税金不多。增值税率的调整大大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负。
现在,煤炭市场又重新进入低谷,为减轻煤矿税费负担,煤炭企业增值税率理应恢复至原来的13%。同时希望国家扩大对煤炭企业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对我公司来说,减少4个百分点的增值税率,可减少税收支出480万元,这无疑间接提供了解决破产遗留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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