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亚洲:法学女研究生肇事逃逸是真的不懂法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0-30 17:22:2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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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错再错,原本一起小擦挂,升级为交通肇事逃逸,最终演变成涉嫌阻碍执法的治安事件。10月28日晚,44岁的吴某茫然地坐在成都交警一分局的集中备案区里,等待她的将可能是一纸拘留通知书,她自称是研究生学历,学过法律专业,但基本上学的是商法和刑法,对于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10月29日《华西都市报》)
法学研究生肇事逃逸,这看上去似乎是一个知法犯法的事,而进一步的情况是,这个肇事者居然说自己“不懂法”。法学研究生给自己贴上不懂法的标签,多少是让人大跌眼镜的。 那么,是这个法学研究生在说谎吗?在我看来,这可能还真是大实话,正如她所解释的,基本上学的是商法和刑法,虽然不是“隔行如隔山”,对交通法不懂,又有什么不奇怪呢?理由看起来是不容辩驳的,但是其中所透射出来的问题却是值得深思的。 首先来说,这暴露出我们高等教育中的严重弊病。都说术业要有专攻,但毕竟无论是商法还是刑法,抑或是交通法,都统属于法学范畴,一个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为何会对交通法“知之甚少”呢?这足以是说明我们高校的课程结构并不合理,造成知识被严重割裂。更进一步来说,这种情况的出现,投射出高等教育过于注重功利性和实用性,而忽视了基本的人文教育。 近年来,高校开始倡导通识教育,只是,让人担忧的是,如果依然过于注重功利性和实用性,通识教育能否取得其应有的效果呢?除了可能培育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外,便可能是如这位女法学研究生般的“法盲”。 其次,这还暴露出公民基本社会素养的缺失。抛开这个女司机的法学研究生身份不说,她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公民。基于最简单、朴素的常识,都应该知道,在发生刮擦后,都应该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在交警介入后,应听从交警的指挥安排。遗憾的是,这个女司机却一错再错,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司机尚如此,如果虑及学校教育对个人素养的提升作用,我们又如何相信其他人在面对此事时,会有理性的举动呢?那么,我们需要反思的是,这是否是我们学校教育的失败呢?更进一步来讲,对公民的基本社会素养培养上,我们是否还有很多功课要补上呢? 据说,当这位有着法学研究生学历的女司机被带到警察局后,仍振振有词说,我觉得我没有怎么违反交通规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相信警察会作出结论。在经历过这么一番折腾后,仍不知道错在哪?这还真的不是不懂法的事了。(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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