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秀才江湖
2015年11月11日,四川宜宾警方接到四川宜宾首富、伊力集团董事长章英启的报案:11月10日晚9时许,其在回家途中被人绑架至翠屏区一居民屋内,并被胁迫参与将一名陌生女子杀害,勒索其交付巨额赎金。据网友爆料,章英启迫于4名绑匪威胁,勒死一按摩店员工,绑匪对这起杀人过程进行录像作为威胁证据,之后将章英启放回家准备1亿元赎金。警方在通报中称,目前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报未交待“被胁迫杀人”的章英启目前处于何种法律状态。有媒体11月17日报道,章英启目前已在“正常上班”。
四川宜宾首富章英启受绑匪胁迫,杀死一名按摩店女子,有罪还是无罪?他该受到法律的处罚还是应该免于处罚?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在网络引发热议。网络上的群情激愤与众说纷纭,官方看来是完全无动于衷的。从媒体报道“章英启目前已在正常上班”、“章英启的朋友称,目前章英启处于正常生活工作的状态,绑架事件并未给其带来太大影响”来看,章英启已经云淡风轻、回家过年了。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平等的,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清洁工,无论是按摩女还是大富翁。四川宜宾首富章英启受胁迫杀死按摩店女子,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而结束他人的生命,为了摆脱自己的险境而使他人死于非命,自私自利,罪不可恕,岂能云淡风轻、无事一身轻!你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宝贵生命,即使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即使是被人用枪顶着你。你的命并不比按摩女珍贵,即使你富甲一方。为了自己活命而杀害他人,我认为,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免于处罚。即使不偿命,也应该判刑。
官方媒体显然在为开脱他而制造舆论!澎湃新闻等都在引用2008年的河南平顶山的相似案例:“2008年10月14日,23岁的河南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被绑架后,多名绑匪拿绳子套住夏某脖子,威胁其勒死另一女人质王某某(25岁女设计师王科嘉),绑匪用相机记录这一过程,借此向夏某敲诈1000万元(后降为500万元),随后将夏某放走筹赎金。”该案中夏某免于处罚、免予起诉。新京报引用案例:2007年,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侦破两名失足妇女被三名男子胁迫去杀“同行”的案件,最后,考虑到杀人出于被迫,昆明市检察院对实施杀人的两名失足妇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澎湃新闻引用律师的说法:“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被胁迫人和胁迫人构成共同犯罪,部分情况下,被胁迫参与者可能免除处罚。”律师马文斌分析,宜宾绑架案中,被胁迫人章英启若在事发时处于人身高度危险中,如“绑匪以立即枪杀他”为威胁要求他必须杀人,因无法选择只能自保,其被迫犯罪的行为可能被定罪免刑。
叫你杀人,否则杀你,你就无法选择只能自保?受胁迫杀人保命就该免于处罚?我想起小时候看的抗日的影视剧,鬼子问村民:“快说!八路军藏在哪里?不说就杀了你!”有村民为了保命、说出了八路军的藏身之地,抗日剧就称之为“汉奸、卖国贼”,对此嗤之以鼻、深恶痛疾。按照官方媒体的以上说法,说出八路军藏身之地的村民也是被胁迫的,也是不说就会被日本鬼子杀死的,那怎么就说他们不可饶恕了?怎么就说他们是汉奸、卖国贼了?怎么就不说他们无法选择只能自保?
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杀死别人保住自己的命,无论是杀死一个按摩女保住一个富翁的命,无论是杀死一个清洁工保住一个国家元首的命。既然做了,就该付出代价、受到惩罚。四川宜宾首富章英启受绑匪胁迫,杀死一名按摩店女子,如果免于处罚、云淡风轻,我绝不答应,我一定要大张挞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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