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集团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1-20 12:20:34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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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1月15日,湘煤集团下发“关于加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紧急通知”,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和处置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通知要求:处置资产按申报当期处置金额(指评估价)计算,处置金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的,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超过2000万元的,经集团公司依程序审查后,再报省国资委批准。
各单位的实物和无形资产确需正常处置的,都必须严格遵守“内部决策、集团审批、评估备案、挂牌处置”四项基本程序。
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或个人均无权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凡违反本通知和集团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资产处置的,集团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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