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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煤监传真〔2015〕72号
淮北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淮南、淮北、皖南监察分局:
按照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2015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决定对淮北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以下简称四个矿业集团)及部分煤矿开展责任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及时间安排
11月23日至27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4个监察组(分组名单见附件),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省局机关处室、监察分局部分监察员参加。
具体时间由各监察组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二、监察重点内容
(一)对集团公司及职能部门监察重点内容
1.集团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今年以来省局、监察分局对集团公司下达监察意见书、通报、文件提出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3.2015年产量计划及完成情况,安全重点工程计划及完成情况;2015年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对所属煤矿开展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情况;煤矿安全专家会诊问题或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编制“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5.2015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6.新采购设备质量验收制度及执行情况,维修设备出厂检测检验、验收情况。
7.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8.煤矿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0.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二)对煤矿监察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办公会、技术例会召开情况。
2.今年以来监察执法指令执行情况;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对矿开展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
4.2015年生产计划、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完成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煤矿安全专家会诊问题或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编制“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8.2015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安全重点工程计划完成情况。
9.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0.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
三、监察方式
针对监察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安全责任考试、井下现场检查、下达执法文书和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告知书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请四个矿业集团及被查煤矿分别按监察重点内容准备汇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各监察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省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3.监察结束后,省局根据监察情况,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人员,记入个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约谈或处理;下发监察情况通报,并报告省政府、抄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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