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关于带班下井和安全培训专项监察的通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1-4 22:28:5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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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炭企业: 为促使煤矿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新修订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做到依法办矿并持续保持颁证条件,结合我局今年监察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领导带班下井专项监察,同时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情况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一并纳入此次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2015年11月份。 二、监察内容 1.煤炭企业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煤矿企业是否不断加强基础管理,持续保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 4.煤矿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监察方式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结合各自监察执法计划,采取听企业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监察的方式开展此次专项监察,每个监察分局监察矿井数量不少于3个。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嵌入监察分局的监察执法中,同时对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监察工作,对照监察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 2.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统筹安排,积极完成好此次监察。监察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11月底将总结材料上报省局。 3.监察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处罚。 4.监察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联系人: 张宝星 联系电话:0371-63836625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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