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要求,以及江西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赣煤安字〔2015〕99号)要求,响应国家和江西省监督执法号召,推行阳光执法,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赣西南分局结合监察计划,对辖区内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监察。
因大光山煤业文家北煤矿证照过期停产、铁华山煤矿为停产整顿矿井,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巡察,主要是对日常安全管理的井口提升记录、人员定位系统与下井登记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工资表、用电量、整改方案及监管部门下达的监管指令等资料检查,同时对矿井做了两份调查取证笔录;大光山煤矿实行分组监察,采掘通风组负责检查本采区采掘工作面等情况;机电运输组负责对矿井的机电、运输情况检查。通过监察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