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领证”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11 13:47:1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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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1月23日,公司#2机组环境保护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山西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郭耀宇第一时间向笔者通报了这一消息。
该公司#2机组环境保护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分别对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和除尘系统进行改造。脱硫系统将原三层喷淋层、二级除雾器和氧化喷枪分别改为四层喷淋层、三级除雾器及氧化空气管网,并在主喷淋层间增加辅助喷淋层,增设了一台主浆液循环泵和一台辅助浆液循环泵; 脱硝系统启用了原“2+1”式SCR脱硝系统催化剂备用层,改为三层催化剂,并增设省煤器旁路烟道,保证脱硝设施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310摄氏度,确保机组低负荷运行时的脱硝系统正常投运;除尘系统在原有电袋复合除尘方式的基础上,增设板式湿式除尘器。#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5年9月30日全面完工。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10月22-24日对#2机组环境保护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在19-28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在2.1-4.6毫克/立方米,达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5毫克/立方米。山西省环保厅于2015年11月10日对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进行现场验收,于20日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山西能监办等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及专家召开了竣工验收会。至此,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成功“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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