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煤铜川金华山矿环环紧扣严抓火工品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11 14:07:09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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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陕煤铜川矿业公司金华山矿认真学习宣传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的通知和《铜川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八条措施》,加强日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首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铜川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八条措施》,加强日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落实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明确各采掘区队、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跟班干部为现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严格落实现场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岗位安全职责,形成有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保管员对爆炸物品储存库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保卫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保卫科增设专门保卫人员在井口处,利用金属探测仪对出井人员进行查验,坚决防止民爆物品流失。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对更衣室、单身宿舍的检查,严防私藏民爆物品。井口验身工每班要严格对升入井人员进行认真检查,落实验身检查制度。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各岗位工种现场交接班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及干部督导组、安全督导组加强对各岗位工种上岗和交接班情况及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章违纪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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