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永荣青鹏公司“六条”安全特别规定决战攻今年最后14天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19 12:41:38 安全专题 | ||
|
【本网讯】重庆永荣青鹏公司为了认真汲取国内近期几起重大安全事故教训。12月18日,制定“六条”安全特别规定,确保实现安全最佳年。
“六条”安全特别规定是一是各二级生产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对单位集体处罚2000元/次,对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对单位主要领导处罚400元/次,且当班必须停产整顿。二是对一般“三违”人员按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一律按上限处理,对严重“三违”人员立即停工学习至今年12月底并按严重“三违”规定上限进行处罚。三是凡是井下出现重大隐患、矿业公司《不安全不准生产规定》和青鹏公司《主动停产办法规定》条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处罚1000元/次,对现场责任人处罚500元/次,且进行停产整改。四是各二级生产单位队干每天必须一人下井到生产现场指导工作、机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星期六、星期天不在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到采煤、回撤头面现场指导工作,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次。五是跟带班人员未完成矿下达的跟带班天数和时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假带、漏带,对责任者处罚500元/次。六是“两长一员”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工作面有人作业必须在工作面蹬守。高危工序,重点时段必须有队干盯防,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高危工序,重点时段无人盯防,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