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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度煤矿检修计划,綦江区乡镇煤矿从2015年12月21日零时起至2016年1月3日24时期间,全部自动停产检修。为确保煤矿安全、有序、圆满完成停产检修任务,綦江区安监局“三必须”加强停产检修矿井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必须制定停产检修方案。在煤矿停产检修之前,煤矿必须针对本矿实际及设备检修计划编制停产检修方案报产煤镇煤管办备案,对停产期间的设备检修、职工教育培训等全面部署,确保井下、地面检修期间安全工作,并搞好职工培训工作。
二是必须加强巡查监督。煤矿停产检修前必须组织检修人员学习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修期间领导带班、跟班制度,镇煤管办明确专人驻矿监管,局监管组重点巡查监督,每周到矿检查(巡查)不得少于1次。
三是必须严格复产检查。停产检修结束后,各矿必须全面排查整治井上、下作业地点、设备机房硐室的安全隐患,经局、镇复产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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