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时掌握煤矿生产实际情况,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东北分局制定了煤矿企业生产状况承诺书。在煤矿现场监察执法时,要求被监察的煤矿企业签订煤矿企业生产状况承诺书,在承诺书上要求写明监察的时间及监察的主要内容,写明煤矿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是否正常生产中,是否处于停产状态,是否是“三同时”矿井等情况,并且要求煤矿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保证,对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情况进行真实说明,煤矿企业如若未能提供真实的图纸资料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将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