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部湾的风:复旦捅人案居然又成为某些人反对死刑的借口[原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30 14:55:5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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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捅人案居然又成为某些人反对死刑的借口,平安夜不平安,圣诞老人并没有能够让心存凶念的人放下屠刀。 平安夜8时许,复旦大学史带楼女厕所发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一男子持刀捅伤一名女子。事发后,嫌疑人在厕所内被警方控制。东方网记者了解到,伤者颈部被刺,目前正在抢救中。另网友爆料称,嫌疑人系复旦管院2015届MBA在读学生,被刺女子同为MBA在读学生。经初步了解,事件或为一起治安事件。是否涉及情感纠葛等因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最为国内的名牌大学,复旦大学连续发生这种恶性案件,恐怕首先应该反思的是教育出了什么问题,大学是不是唯一只剩下发放毕业证的功能?在高等学校发生的凶案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中心。 有些人也“反思”了,而他的反思是从下面的方面进行的。 一位叫“森森姜林”的网友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以及其本人的博客上发表如下高论: “人类不需要杀戮,生命难道就甘愿接受惩罚生命的法律?人类需要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法律起到的作用是对生命尊严的维护,保证每一个生命都能获得尊重。只有全人类上升到尊重生命的高度,才会减少杀戮,包括对野生动物的杀戮,以及对生存环境的破坏。因为,只有尊重生命的人,才不会去做对生命有害的事,包括去伤害另一个生命。伤害他人生命,等于践踏自己,杀死一人并不是少了一个敌人,自己就可以得到安宁,而是少了一个陪伴,少了一份生命的气息,只会让自己内心更加孤寂,近乎窒息。 往往法律,代表的是那个群体的理性。群体的存在是对个体的帮助与保护,是帮助个体战胜生命的缺点,享受生命共存的欢乐与充实。群体还是个体的行动指南和楷模,如果群体都还存在杀戮,又怎能引导个体对生命的尊重?活着往往比死亡艰难。俗话说,一死百了,有多少杀人犯罪不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态。死亡可以结束忏悔,也带走了遗憾,抛下了责任。阴曹地府的林森浩不会为今夜的刺杀悲鸣,他虽然死了,可他留在这个社会的伤痛依旧常存。 多么残忍,死后不到半月,就有同校学子重蹈覆辙;多么残忍,被刺破脖颈的女学生这个平安夜只能在死亡线上挣扎;多么残忍,上海的看守所,在圣诞节狂欢的当天,将迎来加戴脚镣的栋梁之才;多么残忍,上海滩的上空被惋惜笼罩;多么残忍,复旦大学再一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多么残忍,公检法又要开始忙碌着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对付一位文质彬彬的书生;多么残忍,杀人偿命,以牙还牙,恶性循环的悲剧何时才能止步?只有法律才能承担这份重任,只有文化信仰才能将人性的邪恶引向善途。” 这位哥们的高论并没有能够跳出“免死派”陈词滥调的俗套,而他的独特之处是居然把复旦大学刚刚发生的捅人案归因于对林森浩的执行死刑—— “人类不需要杀戮,生命难道就甘愿接受惩罚生命的法律?人类需要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法律起到的作用是对生命尊严的维护,保证每一个生命都能获得尊重。” 他太有才了,他这番高论应该早些年去对美国总统小布什说:“人类不需要杀戮,你们美国世贸大厦双子楼的几千人死了也就死了,怎么能够再杀人呢?应该保证每一个生命都能获得尊重,美国政府应该对基地组织以礼相待,把本拉登请到美国,好吃好喝地供着,恐怖主义不就销声匿迹了吗,何至于光是发动伊拉克战争就造成几十万无辜平民死亡呢?” 他还应该对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说:“生命难道就甘愿接受惩罚生命的法律?用法律剥夺人的生命已经属于残酷了,你美国的警察2015年一年就击毙965名美国平民,连法律都不需要了,你美国这个普世价值示范国是怎么样“引领文明的?” 假如他哪怕是在博客中稍为提到上述这些那么一点点,我也许相信他只是个连蚂蚁都不踩死的“东郭先生”,然而他没有这样说,他的同情心全部給了那些行凶者了。 我还抱有一种好奇心理,以为他就属于那些专门为邪恶张目的法痞讼棍,于是上网一搜,吓我一跳: 他居然是个名人,请看看百度的说明: 姜林 - 森森孤学院创办人 编辑词条 策划人和讲师,著有27万字散记《归途》 姜林笔名森森姜林,1982年1月20日出生,四川通江人,小学文化。 人物简介 1993年开始流浪1996年来到重庆 1997年6月因盗劫在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少管一年 1998年6月按期释放 1998年10月又因抢劫罪在重庆被捕 1999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1年5月被转至重庆三合监狱服刑 2002年开始自学和写作 2005年3月在《青年文摘》杂志发表第一篇文章《感伤?向往》 2005年10月26日刑满释放。 2006年5月开始创办了全国首家私人"森森孤学院",一直处于筹备阶段。 2007年3月开始筹备的《浪子献礼直辖》大型公益演讲,半年多已被重庆50多所高、中校邀请。 2013年12月 在天涯社区发表 《小女孩摔打婴儿,多大回事?却撕开无数伪善!》引起极大的反响。 同时,演讲走进了社区,企业,长沙中南大学,成都等地。 先后从事过清洁工、业务员、经理、市场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 曾有过3次以上的自杀经历,活下来的动机是"森森孤学院"。 现写下的文学作品已经超过18万字以上,其中包括诗歌、杂文、散文和小说等。代表作有《魔鬼地狱》、《小孩的呐喊》、《遭遇雷击的童年》等。 出狱后长期救助帮助流浪儿童,策划过各种关注流浪儿童的大型公益活动;长期进行情感救助,康复青少年心理问题。 如果光是看他的经历,我对这个人褒贬参半,毕竟他还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是当看到了他的那一篇引起强烈反应的文章以后,我无语了,他的《小女孩摔打婴儿,多大回事?却撕开无数伪善!》一文是这样说的: “小女孩成了众矢之的,责任媒体是不是就可以在背后幸灾乐祸?小女孩正在被口水淹没,她的遭遇让笔者想起《福音书》上的一则故事。‘刽子手押着罪大恶极的少妇来到大街上游行,人们纷纷指责唾骂,捡起地上的石头,准备打死少妇。一位神甫见状,冲上前去指着少妇,大声吼道:如果人们觉得自己从未犯过罪,就可以捡起石头扔她。人们听了神甫的话,不约而同的低下头去……’ 是啊!如果人们从没作过恶,就可以指责和谩骂小女孩的恶。一岁半婴儿受到伤害就能激起全人类的怒吼,那一只鸡、一只猫呢?同样是生命,人类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小女孩在25楼摔打婴儿的事实,不要谈什么同类,而事实上,一个婴儿的重要性却远远赶不上动物,婴儿的生命有熊猫的生命贵重?恐怕还抵不过食人的老虎。 别幼稚了,小女孩的恶,只不过儿童之间的恶作剧,因为吃奶的婴儿也懂得厮打母亲,因为人类的存在首先是作恶。不敢承认自己的恶,就不敢面对他人的恶,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意义上的恶。人类大众由此体现,莫过于受到人之初性本善的蛊惑毒害已久,除此以外,笔者找不到任何理由来诠释今天人们对恶的厌恶。 那些肆意指责小女孩的人们,其实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势必致小女孩于死地,就算小女孩活着,也会是生不如死,因为媒体的报道足以毁掉小女孩的一生,也毁掉了男婴。如果从因果分析,这个男婴需要多么讨人厌,才能激起小女孩对他施加恶行?再理智一点,一个普通的儿童嬉戏打闹事件,却成了人性善恶的碰撞,其结果还不是两败俱伤?” 10岁神秘女孩疯狂殴打1岁婴儿,疑似将其扔下25楼!女孩在电梯内抱起婴儿就打耳光把孩子摔到地上猛踢。这些在森森姜林心目中竟然成为了“普通的儿童嬉戏打闹事件”。因此,他把复旦的捅人案的发生归因于林森浩的死刑被执行,也就不奇怪了。 因此,我得出一个结论,那些不遗余力地推动马上废除死刑的人,除了那些专门为危害社会的人渣代言的法痞讼棍以外,还有好些是像“森森姜林”这种具有“光辉历程”的奇葩人物。 死刑总有一天会废除,甚至到时候连坐牢也应该废除,但不是现在,只有那些恶行的同情者和恶棍的同盟者才会主张马上废除死刑。这应该是大多数人与一小撮人对废除死刑的态度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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