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淮南矿业集团开展责任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12-5 0:41:0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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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3日~27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吴卫龙带队,组织省局机关处室和淮南监察分局14名监察员对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开展责任监察,并对潘四东煤矿、新庄孜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监察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安全责任考试和现场安全检查等方式,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或问题35条,下达执法文书6份。并以监察发现的集团公司22条突出问题为导向,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号入座”,下达《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告知书》。 11月27日,监察组将向集团公司通报了责任监察情况。通报会上,吴卫龙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瓦斯治理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各矿采掘接替,依据瓦斯治理能力、效果确定矿井年度生产计划,进一步提高瓦斯治理保障能力;高度重视打钻喷孔瓦斯超限,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打钻喷孔可防、可控。二是要高度重视“一优三减”工作。把“一优三减”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实现减头、减面,保证减人目标;按照“三个清单”要求稳步推进专家会诊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处理和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检查工作。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统一各部门现场检查文书的格式及隐患问题处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检查的规范性、权威性。五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真正做到失职追责;对照“责任制范本”,进一步补充完善集团公司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审定二级管理机构和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知责、明责来传递工作压力和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王世森等参加通报会,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牛多龙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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