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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煤炭资讯网 2015-12-7 12:42:33    安监动态
 

  

赣煤安字〔2015〕114号

  

各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总局令第7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74号),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省煤矿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技术服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总体情况

  专项检查以深入矿井核查、现场查阅机构资料、审查安全评价及检测报告、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矿井7处,查阅报告36份,询问相关人员15人次。各机构在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有所提升,报告质量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较为严重。

  二、安全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进行评判。如新余市渝水区下村吴小平煤矿、上饶市上饶县田墩镇三胜煤矿、弋阳县漆工煤矿等部分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只开掘了工作面切眼,并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无法进行正规循环开采,但评价报告对矿井是否实现正规开采给予了“符合要求”的评判。江西久安煤矿安全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安公司)评价横峰县铺前煤矿二井时,存在甲烷传感器数量不足,采掘面回风侧未装甲烷传感器,备用风机与主风机不匹配,能力相差近一倍等问题;评价武宁县煤矿争光井时,存在使用淘汰变压器和绞车等重大安全隐患,但两矿井安全评价结果都符合发证条件。江西省安泰煤矿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安泰中心)对部分省属国有煤矿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评价时,矿井有多个采(掘)工作面只评价一个采(掘)工作面,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

  2.安全评价不规范,评价结果不明确,结论模糊。安泰中心及久安公司的评价报告都存在“基本符合要求”的评价结论。久安公司的部分报告没有反映现场勘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也没有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复查验收记录,部分报告下达的综合评价结论为“问题整改后符合发证条件”,评价结果不明确。

  3.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形同虚设。有的机构内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内审走过场,内审表记录不完整、有的无内审原始记录;二是有的现场勘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三是法人代表审签把关不严、有的技术负责人不参与现场评价也不按要求落实内审制度、项目负责人未严格落实项目风险评估等。如久安公司未建立现场勘查记录,隐患整改复查记录不规范,部分记录双方签名不全。

  4.评价人员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存在人证不一的现象,存在评价师挂靠的现象,部分评价师证在人不在。如久安公司法人代表调离南昌,难以正常履职,多人在外地工作,长期无评价业绩,评价人员履职不到位。

  5.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示不及时。

  三、安全检测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仍然存在漏检的现象。部分设备和仪器仪表未按要求检测,如压缩机油的闪点、风机电机绝缘、电机温度、压风机转速、机房环境温度、湿度,绞车闸瓦接触面积,仪器的稳定性、气密性等项目漏检,全省三家检测检验机构都存在类似现象。

  2.检测存在随意性的现象。一是没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检测和出报告;二是存在不检测随意出数据的现象,如江西煤矿矿用产品检验中心出具某煤矿绞车的复检报告时,实际只复检3个项目,而出具的复检报告却为全项目检测报告,其他未检项目全部套用3个月前的初检报告数据。

  3.服务意识不够。一是对检测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的意识不够;二是检测发现问题向地方监管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不及时,如江西煤矿固定设备检测站检测萍乡某矿井的绞车时,因绞车制动油缸存在卡缸现象,导致制动力矩不够,发现该重大隐患后未及时向煤矿监察机构报告。

  4.安全检测检验相关信息网上公示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认真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22号)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号)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和《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赣煤安字〔2015〕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2.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三规范”活动。各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责任制度,要加强评价的过程控制和检测检验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内审负责人、报告签发人等人员的责任,杜绝虚假报告和不合格报告。

  3.严格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对存在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人员不足、评价师挂靠等现象的,按规定撤销资质证书;对不按规定检测、评价,出具虚假报告的,将按有关法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江西煤矿安监局      编 辑: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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