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内蒙古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运行平稳

煤炭资讯网 2015-2-12 10:54:50    要闻
      记者从内蒙古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以来,首个征期已于1月31日结束,期间煤炭资源税新旧税制顺利转换,改革措施推进平稳。
  
       内蒙古确定的煤炭资源税率为9%。实施改革一个月的情况显示,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煤炭主产区企业总体减负,经测算,2015年自治区煤炭企业预计减负103亿元以上。其中,预计2015年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含央企)减负约92亿元,预计锡林郭勒盟等东部地区煤炭企业减负约11亿元。
  
      为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工作,去年以来,自治区地税局先后赴鄂尔多斯、锡林郭勒、乌海市等地的16家煤炭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改革动态和煤炭企业运行情况。首个征期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及时赴鄂尔多斯市开展调研,听取部分煤炭企业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进展,也获得了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与肯定。内蒙古财税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发改、煤炭、经信、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协作,进一步协调清费与立税步调,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政策,合力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平稳实施。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 辑:肖平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